香港逗留签证要本人办理吗?
以探望父母的理由申请赴港定居,需要本人亲自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可以由父母代为申请。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回答有关询问,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原件:
(一)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为未满十八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移民香港的声明。
(三)与香港亲属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
(四)香港亲属的身份证或者签证身份书复印件。
(五)申请赴香港团聚类的申请人,其香港亲属应当已取得香港定居类入境许可,且在香港无他房居住,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香港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住宅面积。
(六)经核实确认的香港亲属的房产证明。
(七)被批准前往香港定居的人员,持前往香港定居证件办理出境手续时,可向有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一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持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