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懂德国签证?
德国签证分为短期签证和长期签证,短期签证又分为旅行签证,商务签证,过境签证,文化访问团签证,体育团队签证,家庭团聚签证,看护(护士)签证等。长期签证又分为长期定居签证,长期探亲签证,长期就业签证,长期学生签证和长期家庭团聚签证。长期签证,探亲签证和长期家庭团聚签证还须按申请人的收入及资产情况,在申请书上填上缴纳外国人费总额。
德国签证申请人须知:
签证申请人需准备一份签证申请材料目录清单(签证申请表,两张近照,护照,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签证费缴纳收据等),以方便签证官员的审核,申请人无需按清单顺序提供材料。
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请注意使用德国驻华使领馆指定的签证申请表。
请按照预约时间到达签证受理地点。在等候区等候叫号。
准备好护照(护照的首页应复印在A4纸上),每张签证申请表,签证费收据,以及出示预约确认信与预订护照。工作人员将收取签证申请材料。
在等候期间,无需提前进入等候区或提前终止等候。申请结束后在窗口等待领事官员的决定。
护照的签发国须是中国。德国签证申请人须出示德国逗留目的文件的有效签证,或持有有效的居留许可。(中国与德国之间的过境签证或申根国家签证,不属于此类签证,但是,签证申请人可在进入德国国境后,在境内停留的最晚时间必须可以允许入境申根国家。例如: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德国过境签证-申根国家逗留许可,则只允许在德国境内逗留至可进入申根国家为止,否则将被拒绝进入德国。 同时,护照,签证和逗留许可的有效期须相互协调一致。
入境目的:
入境许可: 入境签证只允许旅客在入境时获得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逗留许可。 入境时,只准从事许可的活动。
如果申请人的入境目的,与所申请的入境许可是不一致的,则德国驻外使馆,领事处或领事馆不予发放入境签证。 申请人有责任,在入境前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入境与逗留规则。
签证持有人不得在德国参加军事组织,不得受雇于在德军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