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香港后保险怎么办?
1.移民香港之后,是可以购买香港本地的保险公司的产品的; 2.和内地一样,香港的保险公司也会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代理销售,因此客户也可以找到中介公司咨询购买,不过中介服务是有成本的,所以最后可能产生的费用会比直接在保险公司官网或柜台购买高一些;
3.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其保险市场也非常成熟,产品丰富,保障范围全面,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很多;同时因为香港是国际化的都市,所以保险产品中也不会出现大陆医保或者本地医疗社保等限制条款。而且香港保险以分红险居多,赔付方面除部分产品会对个别疾病作出赔偿限额外,其他一般都不会有上限;
4.香港保险公司目前共设立了6家分支行、50多家代理办事处,已覆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及主要省会城市。随着近年来国家对跨境金融的支持力度加大,越来越多内地居民选择到港投保。但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各分支行及代理办事处并不提供直接理赔服务,投保人仍需委托中介公司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在具体的产品选择上,由于香港保单对被保人的身体健康要求较内地宽松,且没有年龄限制(某些产品对于70岁以上老年人来说也不接受投保),因此对于亚健康人群而言,香港保险产品比内地更“友好”一些。
由于香港保险行业采用有限索赔原则,因此客户出险后可向所投保的公司申请理赔,获偿可能性很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香港保险理赔程序与内地有一定差异,但由于香港保险监管机构严格,保险公司经营规范,大部分公司都按照流程要求进行理赔,并不存在难缠的情况。
对于刚刚移民(或在港澳台工作)的人士,国内已经购买的保险,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继续缴费,继续享受保障。只要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继续缴费,不享受国内保险保障。因为已经移民,不在国内经常居住,不可能发生在国内出险的情况,所以,可以申请将保险合同变更为“缓缴期”,也就是合同仍然有效,本人仍然要按照合同约定缴费,发生国内出险情况也可以得到赔付,但一般不享有国内保险合同的分红。
将国内的保险合同变更为“失效期”,也就是停止缴费,如果积累的保费已达到一定年限(一般是2年),投保人可以申请将所交保费的现金价值返回到自己账户。如果保费积累年限不够保单所规定的时间,保险合同将被作为失效合同处理,进入弃权期间,之后作为失效合同永久注销。
可以用已经购买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这笔贷款是凭保单申请,手续比较简单,而且所贷金额一般是保单额的50%左右,期限是一年。如果一年后还不上,可申请再延期一年,还是超过偿还期,可选择将保单作废,保险公司用保单里的现金价值还贷。如果能还贷,保单将继续生效。
将保险合同变更为减额缴费,这是针对保额较高,但是每年缴费负担较重的人士。办理之后,将减少一部分保险金额,而保额部分的保费不再缴纳,用其他部分保费和利息缴完其他保费,以维持保单继续有效,这样可减掉一部分保费负担。
到国外或者港澳地区重新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