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监会取消吗?
移民监没有取消,只是政策变了而已,变成申请永久居留权必须满足5年的居住期要求(申请公民则不需要)。 所谓“移民监”,是相对于移民申请者本人来说的,因为申请者本身处于移民状态中。这种状态的获得通常是通过申办移民签证或者绿卡申请的。而在申请者移民身份得到正式批准之前,往往需要住在美国指定的场所,称为“监”;而申请者在“监”中的住所,被称为“移民监”。 “移民监”的存在,对申请者的日常活动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除了不能随意出国(境)和选择居住地外,申请者在美生活和工作完全和以前一样。不过,由于申请者持有非移民签证或临时居留许可,其在美工作的收入及所得税须向移民局报告并受到监督。申请人也必须在移民局指定的地址住下来,以备检查。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不需要住“移民监”,即申请人不用在移民申请获批前专门去美国:
1. 申请人因家庭团聚申请移民签证,申请人已取得永久居住权的亲属是美国公民或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在美国的。
2. 申请人以杰出人才、跨国公司高管或高级专业人士的身份申请绿卡,并已在美有合法工作,取得移民签证的。
3. 申请人是以学生、交流学者或访问学者身份申请绿卡,并在美有合法工作和学习的。
4. 申请人以劳工移民身份申请绿卡并已有雇主提供就业证明的。
5. 申请人以难民或政治避难身份申请移民签证的。 目前正在调整政策,今后留学生也会要配监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