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签证怎么办?
通常所说的人道主义,指的是人道主义救援,一般情况下,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救助外国人或者满足其与申请赴华的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而作出的准许该外国人临时入境的行为。
确有紧急事情需要去中国大陆而签证又过期,可以去公安局请求人道主义签证。人道主义签证审批要向负责管理该区域的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由该处受理调查后形成意见上报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审批期间可向调查人打听所申请签证的审批进展情况,一般在一周左右能够审批下来。
外国人具有下列特殊情形,可以申请q2(寄养)签证: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大陆居民,所申请来大陆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随父母中中国大陆一方或其中一方的亲属在中国大陆定居或者长期居住,且在境外无监护条件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或者一方为中国大陆居民、一方为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所申请来大陆的未成年人年未满18周岁,且在香港、澳门无监护条件,须随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亲属在中国大陆定居或者长期居住的,也可以申请来大陆随中国亲属定居。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并定居在外国,或者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且定居在外国,所申请来大陆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其生活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但不具有外国国籍也未申请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永久居住资格,须随在大陆定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亲属生活,且在港澳台地区也不具有监护条件的。
外国人具有下列特殊情形,可以申请q3(探亲)签证:
1、探望在中国大陆定居、具有外国国籍的兄弟姐妹。
2、探望在中国大陆一方婚居不足一年,而子女已满18周岁且仍就学无工作的,如需来中国大陆向其父母或其中一方亲属短期生活,可申请探亲(探Q)签证,期限不超过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