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续签证明怎么写?
自费来华留学人员因毕业、进修、结业、退学等原因,要在有效签证期满后继续在华学习,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的,学校应当如实出具需要继续在华留(游)学的证明信。
院校出具的申请留(游)学签证的证明信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留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来华时间、学习专业、毕业(结业)时间等;
(2)需在华继续学习的原因;
(3)经济来源及生活费用能保证在华继续学习的说明;
(4)学校同意继续接受在本校留(游)学的说明(函授或远程教育等形式除外),并加盖学校外事主管部门(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或外事处)的印章(公章)。
自费来华留学生毕业、结业、退学后需在华进行语言、文化学习或者旅游,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