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能去哪些国家?
如果只办理一个申根签证,那么可以通行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26个欧洲国家。
1985年,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5个国家共同签署了《哈恩条约》,提议设立区域性的统一签证。1990年,6国签署《申根公约》,该条约于1995年6月开始对5国公民开放。同年,罗马尼亚、索别亚和斯洛伐克加入条约。2007年,保加利亚、波兰和捷克加入该条约。
在签署了《申根协定》的国家之间旅行,不再需要进行签证审查。仅举办临时国际展会、体育赛事、艺术巡演、商务考察等活动,才需要签证。《申根协定》旨在促进欧洲各国之间的经贸和游客往来,加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融合。
下列情况除外:
1、短期的工作签证
短期的工作签证(B类型)针对在申根国家常驻的外国公民,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申根国家内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调配。根据欧盟的有关规定,此类签证持有者的的工作许可、劳动合约、养老金和其他社会福利等条件需得到国家移民局批准。
2、学生签证
学生须持有效的申根签证前往对方国家的使馆申请学生签证。有关的学生签证方面规定见于双方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律。
3、家属赴申根短期逗留
持有效的申根签证,其家庭成员可自由进入申根国家。只有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方可被批准为家属访问,其他家庭成员需按一般规定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