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如何获得北京户口?
1. 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外学术交流;
2. 在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等学历并具有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后受聘于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岗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且博士毕业不超过6年的人员;
4. 具有中国国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5. 符合北京市其他落户条件规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以上五类人群办理落户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四份;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教育部派遣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
6.聘用单位提供的工资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和单位公章);
7.聘用单位提供的个人完税证明;
8.档案转递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9.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0.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在申办落户时,对于社保缴纳时间不足的非上海生源研究生,可先由学校集体落户,待社保缴纳年限达到要求后再迁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