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延期要什么手续?
1、 申请延长停留期,您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1) 填写“签证、入境许可延期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如果您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南京,需提交所在区县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延期的证明。 (3) 护照正本及其复印件(须复印有有效签证的空白页); 如系探亲者,还须提供亲属的身份或移民签证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 在京外国人的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华就业证及外国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有能力从事居留期间生活、旅行费用的担保。
2、 关于申请人提供担保方式的规定: (1)“个人担保”指以申请人在中国具有收入和财产的个人为担保人。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a. 担保人单位人事、保卫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担保信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b. 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c. 担保人人寿保险单以及保险公司出具的有效担保书原件,并提供其近三个月的保费缴纳凭证; d. 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申请人还应提供相当于来华逗留期间所需费用数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者申请人因私用的出国经费的支出依据。其中,银行存款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现钞),且应在申请人所持护照签证有效期之内。 对上述第b项中的有关材料,如果申请人是集体户或临时户的,也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的人事保卫部门出具。
(2)“团体担保”是指以被邀请人在中国的亲友组成的社团作为担保人。申请人为团体成员的,该团体的成员应为其全数;除被邀请人外,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加入该团体内。
(3) “法人担保”是指由中国公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对申请人在留期间的住房、伙食、旅行等生活费用予以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