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才画签证吗?
凡持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协议的缔约双方(或多方)国家护照来华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的外国人,其中持一年或一年以上多次有效入境签证,并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三十天直接过境的外国人,不需办理入境后签证。外国人入境后办理签证时,由当事人向拟居留或停留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验护照或代替护照的有效证件;交验入境时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和入境印签;交验与申请理由相一致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外国人所持有关证件上办理签证,并收取签证费。
外国人入境中国,应当申请办理签证。持有效签证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中国30天内到当地公安机关,持本人护照、签证,填写“外国人签证留(住)许可申请表”,申请办理《外国人签证留(住)许可》。停留居留许可分为以下几种:
长期、短期居住证;
一年或一年以下多次往返访问、旅游、探亲签证(住);
学习签证(住);
一年或一年以下多次往返工作就业签证;
常驻记者证。以上证件应随身携带,以备外国警察或工作人员查验。如丢失应立即报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报所在大学国际处、留学生办公室补办。外国人入境中国可以申请变更停留或居留的地区和延长停留期,申请时,应到居留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护照,签证及申请表规定的材料。外国人离境中国前,应持居住证、护照、机票等证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再到海关办理离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