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办德国签证吗?
近年来,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需求持续呈上升趋势,但相关的涉外法律及规定尚无太大改进。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个人出境旅游应办理旅游护照。但由于客观原因,许多城市尚不能办理个人出境旅游护照。欲前往德国、法国、荷兰、瑞典等国家旅游的我们,大多也只能通过旅行社单独办理旅游签证。而国内有些旅行社则抓住这一空白点,宣称可以“代办欧洲旅游签证”,并收取每人65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
其实,这些所谓代办的欧洲国家旅游签证,就是指这些旅行社可以在签证申请人已经将必要的使馆资料准备好后,帮其将资料递交到相关使领馆,最后代收有关签证费用,并通知签证申请人取证。当然,这些代办签证的机构自己并不能做主,是否给申请人签证还要视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以及面试情况而定。即使申请未被通过,这些机构也不会退还原告所交费用。
根据德国驻华使馆制定的签证须知,个人虽可以通过委托代办机构办理有关旅游签证,但必须注明相关旅行细节并经使馆同意。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代办机构必须在合法前提下为申请人服务。如果这些代办机构在没有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高原有收费标准,或以其他费用为由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或因签证申请未被批准而扣除申请人一定费用等情况,都属于违规经营。
相关法律规定,签证申请人向中介服务机构支付的留学注册费等报酬,也就是所谓的“定金”,应当视为服务费用。如果对服务不满意,签证申请人有权根据中介服务合同,要求中介服务机构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所以,人们即使要选择一些旅游公司代办出国旅游,也必须选择具备国家资质、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雄厚、专业化程度高的公司。而办理签证之前,当事人要了解和知晓有关国家的签证情况,包括旅游目的地的自然、风俗习惯以及有关出入境管理、旅行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当然,这些机构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后,也会根据各国领事馆相应规定和要求,及时整理签证材料,协助当事人申请签证。
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旅游要求,人们也应有自由选择不同旅游产品,包括选择自助或跟团旅游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