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需要子女本人到场吗?
子女需要到场的是年龄比较大的家庭,因为超过30岁的人群一般都有自己固定的生活圈和工作圈,放弃现有的工作和生活到新的国家重新起步会使他们感到身心疲惫,所以会有强烈的依赖感和不安全感。这些群体到新的国家后,如果教育和英语水平不能满足当地对工作岗位的实际要求,往往很难很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会有较大的挫败感,心理上不自觉会产生很大的压力,而且由于对新的生活环境不适应,容易产生情绪。这时如果父母要求单独移民,子女会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所以为防止出现这些问题,可以先鼓励子女一同前往,让他们先在国外熟悉新的环境和语言,建立新的交际圈,积累一定的阅历,取得一些实际的工作经验。如果此后仍有留在国外发展的意愿,父母则应尽力安排,否则应同意其回国内发展。
配偶必要且优先:
如果移民申请中包含配偶,须对该配偶加以证明。也就是说,即使移民申请人欲同时申请两夫妻,两个人仍然要分别对对方进行证明。除非夫妻申请时有共同的理由,例如,夫妻投资同一项目,或者是夫妻以结婚目的进行欺骗,这种情况下,一方会以附属申请人的身份一起获得移民签证。
子女可以不用到场:
一般而言,如果18岁以下的子女拟随同父母移民,只要能够对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等进行安排,无需子女出具任何相关文件。但是,如果子女已超过18岁,仍与父母同住,或者父母对其经济上依然依赖,则此子女必须证明其与父母的密切关系,否则必须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实际分居证明。如果因为年龄小不能完全理解证明分离居文件的内容,则必须由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如律师)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