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怎么办探亲签证?
应该向日本的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书。 拿到在留资格后,再向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 具体程序如下: 在日本的亲属(被访问者)在住所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役所办理在留卡(留学、就劳类长期居留许可)或者临时居住许可证的登记(3日内办理);
2 在中国的本人(申请人)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3 领馆审核认为符合签证签发条件者,即可发下签证。 有特殊情况需加急签证者,需提供相应材料,经批准后加急发放。 通常的情况是:
1 在中国无固定职业或有临时工作(仅限外国人应聘就业类申请)的,由所属公司负责办理担保手续,到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证书”,并在境外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馆进行认证;
2 在中国持有有效护照并有永久住资格的外国人或在华的外国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包括亲缘关系证明),直接向有关领事馆申请签证。
3 上述两类人员申请签证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交验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一张二寸免冠彩照。 关于费用: 日本使领馆均不提供代办签证服务。所有签证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各类证件需交证照费人民币650元/份,加急证件需加收人民币300元。 另外,使领馆收取签证手续费147元人民币/人。 在停留期间有担保人的,保证金为13万元人民币 /人; 无担保人的,保证金为9万元人民币/人。 以上费用不含邮寄费和使领馆代收代支的费用。
关于资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为中文原件,另附复印件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