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区日本签证吗?
广东领区的日本签证由广州领事馆和沈阳领事馆负责,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人可以在沈阳领事馆办理;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的人在广州领事馆办理。 广州领馆主要负责广东省、海南省居民的赴日签证申请以及港澳地区公民的赴日签证或居留许可的申请。
沈阳领馆主要负责除广东、海南以外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除辽宁、吉林、黑龙江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市级(含)以下居民及暂住人员的赴日签证申请,并代管广州领馆的部分签证事宜。 目前由于政策原因,申请人无法直接向这两个领馆提交签证申请材料。
需要将材料送至北京或者上海的日本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初审,再由领馆转发给相应的领区机构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属于使领馆不接受申请的特殊情况,需要在预申请前确认好:
1.被东京入管局拒绝过的申请者,无论任何理由,均为不可提出申请。
2.持中国护照以旅游目的访问日本的外国人,原则上不可提出申请。
3.持中国护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处的工作者,不可提出申请。
4.持中国护照前往日本从事摄影、采风和电影电视剧拍摄的人员,不可提出申请。
5.在日本无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而以留学名义申请赴日的中国人为不予批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