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博士后哪个国家?
首先,博士后不是一个身份或者学位,而是一种工作经历。 在美国学习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如果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学术领域继续进修,并在此期间以访问学者或助理教授的身份在美国大学从事研究工作,那么他/她就有机会申请“Postdoc”的签证,并在获得此签证后可留在美国工作长达12个月。 当然,申请人拥有何种学位并不重要,重点是其博士学位是在美国获得的(除美国外的国家和地区获得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博士资历得到美国教育部认可)。
如果申请人没有博士学位但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是在美国取得该学历,同样可以申请“Postdoc”之签证继续在美研究。但这种情况只能申请为期12个月的“Postdoc";如申请人为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可申请更为长期之居留延期。 对于那些既没有博士学位、本科也没有在美国读完的申请人来说,想申请“Postdoc"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些申请人若想继续留在美国从事研究,唯一的机会是申请工作签证(Employer-Sponsored Visa)或是移民。
当然,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则可申请相当期限的“O”签证。
1. 有杰出成就:曾获得学院或大学的杰出校友奖或其他同类奖项;
2. 对行业有卓越贡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的项目得过重大奖项或在业内有很大影响力;
3. 有出色成果发表:以通讯作者或有署名权的作者在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即可,不需要同时满足所有条件。 但需要说明的是,虽然“O”签注允许持有人留美工作,但它并不是职业类工作签证,持有这个身份不能在找工作了。而且,申请人所拥有的技术或专业知识,必须与申请人来美的目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