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以拥有多重国籍?
是的,没有任何国家(或地区)明文规定一个人只能具有一个国籍。 香港虽然实行的是户籍制度而不是国籍制度,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华裔的香港永久居民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而获得中国国籍后,即可自动丧失原有的国籍。 部分港人出于种种考虑会选择放弃外国国籍而保留中国国籍,但事实是这些人在法律上的确已经不存在任何国籍了,他们是中国公民并享有中国公民的一切权利,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义务。所以不是他们不想放弃外国国籍而已,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再得到其他国籍。
有极少数港人是在没有取得外国国籍的情况下申请到了赴内地留学、务工或其他签证,由于此类签证的持有者身份相对复杂,政府需要对其背景作进一步核查,因此会出现“无国籍”状态。 但是这些人并非是没有国籍,只是政府不能以“查不到国籍资料”为由拒绝为其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罢了——他们仍然是中国公民!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如果外国公民有了中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了原有的国籍。
在1975年中国与阿尔巴尼亚断交前,中阿之间存在互免协议,两国公民持有效证件便可自由通行对方地域,无需办理签证。但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人的档案中缺少能够证明其外国国籍的资料,被误当成“无国籍人员”,因此每次出入国境时都很麻烦。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95年,中国政府开始给这部分人补发身份证和户口簿,他们的身份才得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