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时成立移民局?
早在秦朝就有了,当时叫“司空”,负责掌管水利工程等,同时负责边防、移民等事务 汉朝的时候叫“水曹”,继续负责治水(修长城也算水利)的同时,还负责管理航运和渔税,并负责监管盐铁商人的经营活动,权力很大。
唐朝时归属门下省,改名为“水部侍郎” 宋朝时期,水部改为“礼部”主管。 明清两代,礼部的职责除了移民、边境事务外,还多了一项重要的接待各国使节的职责——所以又有了“迎宾招待所所长”的俗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移民工作归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49年至1953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自1954年至今)下属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处理。至1986年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负责。
2019年开始由国家移民局承担相应职责。 关于移民局的设立,可以看看《尚书·舜典》。其中提到:“帝曰:皋陶,惟民命攸关。皋陶日:予何足以知之?帝曰:尔念,图庶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民时候。‘期於万方,克昌厥后。’”其中的“图庶民”就是规划民众(迁徙)的意思。
简言之,尧舜时代就有了考虑百姓迁徙的计划。 至于这个迁徙是自愿还是强制呢?要分情况讨论。比如夏商周时期,部落是有迁移的义务的,这是为了服徭役,当然也是强制性的。但也有例外,如春秋时期的宋国,因为土地贫瘠,人口过多,君主和公卿就商量着让一部分人出国搬迁到孤竹国去定居,当然这是极少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