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还遵守中国法律吗?
“我是中国人,但已是美国公民。你问我美国宪法与中国的根本不同在哪里?我告诉你:在美国,权利是自己争取来的,在中国,权利是政府赐予的。在美国,人们怕政府;在中国,人们怕搞错。在美国,政府怕人民;在中国,政府怕群众舆论。我说的是真理。”
1994年,中国首次启动公民非法移民美国审查工作,此后从每年10万人左右下降至现在的每年1万人左右。
非法移居美国者在经济上会抢走很多原本属于美国人的工作机会,在道德上会稀释美国的民族特性,在社会安全上会增加社会漏洞,给美国政府的难民事务部门增加很多工作。再加上不少人带有各种病毒病菌,给美国的公共卫生部门工作也增加了压力。
这些人一旦成为美国公民,就等于获得了美国政府的保护,中国政府就难以对其进行人身侵害。“但是,美国政府并没有对中国政府肩负有保护中国民众的本分。”
因为美国国务院政策,对在中国发现的美国公民,中国政府的司法权力是不起作用的。所以,美国领事馆有义务保护在美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国人在美国被美国政府监管甚至拘禁,中国领事馆有义务与其进行联络,如果因为政府失职而与中国国民丧失联系,中国国民可以主动向美国移民局举报。
然而,现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中国国民在美国被美国政府监管或是监禁之后,中国领事馆不是积极行动进行解救,反而要求对方提供“有力证据”。中国已经不再是几千年前一个政令不出北京城的封建王朝了。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国家政府会承认“有力证据”可以代替司法程序。
美国作为任何一个美国人的最终庇护所和政府最后的告知处,其职责是判断“是否对美国公民进行羁押和有罪判决”,而不是先入为主地要求美国公民证明自己的“无辜”。
美国是移民国家,华人在美国已经成为一支最大的少数民族之一,加上华人经济实力强、人数多、影响力大,社会活动家多,为美国政治制度、经济生活、社会风气、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都起到了巨大作用。
现在,美国政府已经明确禁止任何国家政府或者组织与中国政府开展任何形式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可以想象,未来中国国民想要入境美国将会更加艰难,即使是使领馆正式发放的留学签证也有可能由于美国政府临时“特情”而被限制入境。
在“9·11”事件之后的几个月,美国移民局突然修改政策,不再对中国学生发放入学签证。许多经过努力申请获得入学许可的中国学生,在接近入学的日子却因为无国籍身份而被拒在美国国境之外。
美国移民局此举,只是为了对“9·11”事件的恐惧而采取的保护措施,而事实上没有对美国法律做任何修改。这个临时政策直到2003年4月15日才正式成为政策,以便美国移民局可以拒绝任何无充分正当理由的学生。
学生签证原本是美国移民局发放给中国国籍学生学习英文、接受美国高等教育的权利,并不是给予中国国民前往美国谋生的“许可证”。“9·11”事件以后,美国移民局利用拒绝中国公民入境的“权力”,限制中国学生学习的“自由”,变本加厉,火上浇油。
对此中国学生也无需以暴治暴,破坏美国法律。正确的对策是,以合法对抗非法。以学生个人身份致函美国移民局,指出其政策违背美国法律,要求按照美国法律发放入学签证。同时,集体申诉、诉讼。
美国移民局政策对中国学生合法利益的损害,引起了一些美国学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不安。美国公民和法律优先权委员会每年六月都会举行一次“反对拒绝中国学生入境”(Stop Deporting Chinese Students)请愿签名活动,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也会免费帮中国学生打此类官司。
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人并不是国家的,而是世界的。人才更是如此。美国经济未来十年需要两百万人才,其中五百万是属于高层次专业人才,二百万是属于高技能劳动的人才。
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之下,许多具有国际眼光的美国官员看中了中国的巨大市场。美国移民局的中国事务部门的负责人多次访华,与中国政府进行双边会谈,倡导两国公民建立一种新型的关系,即“21世纪的移民关系”。
这个关系建立在两点上:一是美国提供更多的移民机会,中国更加开放。放宽政策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中国要更加开放。例如,中国可以制定计划允许更多的中国国民自愿出国,到外国短期工作甚至定居等等,美国则应该放宽对中国国民就业、投资、经商等方面限制。“这样才是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的、互利的新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