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jd是博士学位吗?
J.D. 是 Juris Doctor 的缩写,意为法律博士。在绝大多数国家,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才能取得执业资格;而 J.D. 就是大部分国家律师资格考试的名字(美国也有叫 Bar Exam 的)。当然这些国家的法律博士都是博士啊~比如英国的巴利奥尔学院,作为全世界最古老的法学院之一,它的学生获得的就是 J.D. 学位,不过毕业的时候会被授予学士或硕士称号以区分其不同的学习阶段。美国的杜克大学、维拉诺瓦大学等不少名牌大学的法学院也提供这个学位。 这个学位的获得通常需要三年时间,比一般的博士项目都要长。但是 J.D. 不属于我国认定的法律类研究生专业学位,所以不能像法学博士一样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
除了 J.D. 外,有的学校会提供一个混合型的 DDL,即 Dual Degree in Law 和 Diplomacy 的缩写,这种项目的两个学位就是一个法学一个外交,培养的是通晓国际法的复合型人才。
还有一部分学校的 DDL 项目是三个学位的组合,分别是一个法学,一个经济学,一个国际关系,这三个专业的学生要一起上三年学,共同完成三篇论文后同时拿到三个学位。这类项目一般被叫做 TJD ( Three-Degree Joint Degr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