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签证函?
所谓“Visa Invitation Letter”或“Visitor Visa Approval Notice”就是由使馆/领馆开给申请人的签证受理确认信,表明该申请人基本符合驻华使领馆发给签证的要求,可以进入下一阶段递交申请(即填表、准备材料等); 一般情况下,签证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后,申请人会得到这样一封来自使领馆的确认信,在收到这封信后,方可按照通知的内容去进行下一步的材料准备及递签工作(注意:不同国家、不同领事馆要求的材料各不相同,且有时还需要有中介公司的推荐才能顺利获签)。
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例。这三国的移民和非移民类型的签证一般都需要先经过使馆或者领事馆的审核,然后才会发出签证。通常来说,申请者需要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和申请表一起邮寄到使馆指定的接收地点。不过,对于部分国家的非移民类签证而言,也有可能会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签证都是采取这种方式办理:提交申请——使馆审核——发签证函——递签材料——等待出签 如果你的申请材料被领馆审核通过,那么他们会在你提供的地址寄来签证邀请函。只有拿到这份邀请函才可以正式递送签证材料哦!如果审核未通过,则会被退回至申请人所在领区的外管局处理并通知申请人。所以大家在填写资料的时候一定一定要确保自己填写的资料准确无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