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多次签证的理由?
在持有C类(临时停留)申根签证方面,缔约国当局对持有本人有效护照、在申根协定国境外居住、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视为有权多次入境人员:
1、由于其职业、家庭或财产等方面的情况,可以证明经常前往缔约国领土有充分理由者;
2、以前持C类签证前往缔约国国境内,且没有违反签证规定者。
对于前往某一缔约国领土的多次入境者,由该缔约国确定一个合理的可入境次数和有效期限,由签发国依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注明在签证上。如果持有效多次入境的申根签证如果入境时被拒签的话,同一签证不能再入境申根国,必须到签证处申请办理新的申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