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有什么签证吗?
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是县级(含县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关系在大、中城市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驻外地的办事机构和驻外省、市的其他机构工作的人员。
公务普通护照的颁发对象,还包括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持此种护照出国的人员。这里所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为便于执行,上述规定中在企业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中由行政关系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中的其他人员。对县级(含县级)以下编制不在公安、国家安全、机要等部门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如因私出国,可使用普通护照。
对外(侨务)部门的县级(含县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如因私出国,一般使用因私普通护照。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出国手续时,申请人应提供其在该分支机构工作的有效证明,各分支结构不能提供申请人该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的有效证明,也不能提供该分支结构是其上级(总部)所在登记注册机关予以确认的该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按企业常驻人员办理。
对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结构中的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和使用公务普通护照,由这些企业自行确定,由这些企业的保卫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企业人员登记表》。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部门成系统驻外的中层机构,是指常驻国外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内部一级管理机构,如国内有总公司而在国外有分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