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配偶签证如何申请?
申请人须本人到中国驻挪威使馆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挪威主管部门签发的未婚或无配偶证明,或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该证明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驻挪威使馆不接受挪威教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有效的中国护照和挪威有效居留许可,照片2张。
3、在挪威长期稳定生活的证明,如:收入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工作证明等。申请人在挪未满五年的,须说明此前在挪威及其他国家生活情况,提供在其他国家无居留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须填写并签署《申请人经济来源及在挪住址声明》。
5、挪威官方出具的、经挪威外交部和中国驻挪使馆认证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与中国申请人的婚姻公证。
7、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关于申请人来华定居,须待其入境中国内地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国外有定居外国且获得外国国籍的父母的子女不得定居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