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签证提早多久办?
申请欧洲签证时,最晚在启程日期前15个工作日递交,且必须在前往国家之前,即最晚在计划出发日期前5个工作日领取。
由于欧洲申根国家的特殊性,使馆无法承诺领馆工作的具体处理时间,而且可能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签证材料的面谈,因此有可能在送签后的任何工作日里返回或补充材料,可能随时通知申请人本人前往领馆或旅行社做面谈。而且如果需要核查,领馆有权对某国或所有国家延长查签时间。
一般而言,申请意大利、法国、英国、德国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资料核查,波兰、匈牙利、奥地利、西班牙、捷克、比利时等国家核查概率会较高。
签证处建议请申请人尽量提前申请,而旅行日期前两个月申请原则上不受任何限制,提前六个月以上申请恕不受理。但若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可能影响出签,使馆会通知申请人相应可能的处理时间。
欧洲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 Estonia(爱沙尼亚)、 Finland(芬兰)、 France(法国)、 Germany(德国)、 Greece(希腊)、 Iceland(冰岛)、 Italy(意大利)、 Latvia(拉脱维亚)、 Lithuania(立陶宛)、 Luxembourg(卢森堡)、 Malta(马耳他)、 Netherlands(荷兰)、 Norway(挪威)、 Poland(波兰)、 Portugal(葡萄牙)、 Slovakia(斯洛伐克)、 Slovenia(斯洛文尼亚)、 Spain(西班牙)、 Sweden(瑞典)、 Czech Republic(捷克共和国)。其中丹麦、爱尔兰和英国可以颁发爱尔兰-英国联合签证。
欧洲非申根国家包括:英国、爱尔兰、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塞浦路斯,需要单独申请各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