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类型有哪些?
工作签证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别签发不同种类的签证。
一,宗教人士(D-9类):在韩国从事基督教,天主教,佛教,圆佛教活动的神职人员,可以申请D9的宗教人士签证。如果申请人不是韩国急需或者公认的艺术人士,取得此签证的机率很大。另外,韩国法务部规定申请D-9类宗教签证必须提交的材料中有“国内推荐信”,此推荐信由申请人所隶属的基督教,天主教,佛教或圆佛教机构推荐给韩国教会,寺庙的介绍信。这封介绍信在实际申请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说明你在宗教方面的资质,以及为何去韩国从事的宗教活动。在实践中发现,介绍信的写作格式,内容,语气等对使馆是否签发签证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在写作介绍信时,应按照韩国法务部的写作模式,由牧师,德高望重的资深教徒出面写作介绍信,而信件的内容应突出申请人的宗教资格和去韩国从事宗教活动的必要性。
二、专门就业,投资(D-7类,E-6类):根据韩国法务部的规定,外国人专门就业,或者投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比如说专门就业必须拥有大学以上的学历或者同等学历,而且就业或者投资的领域与所学的专业必须一致,从事专门性的就业。在实践中,“专业性就业”的内容很难把握,需要申请人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申请书。另外,取得此种类型的签证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在韩国就业单位出具的正式录用通知,或劳务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等,且该合同必须提交到韩国劳动部得到确认。此外,在韩国进行资金投资的,取得投资资格,必须提交在韩国进行投资的相关文件,并且在韩国进行投资的资金必须是在韩国国外的现有资金。如果投资取得的,该投资金额达到可以获取“投资就业许可”的金额时,应在申请时提交经过韩国法务部长的确认书。此类签证的申请人一般是具有高学历,高技术的人士。
三、企业内就职(D-4-1类):企业就职的签证,即外国人到韩国国内企业就职时所获得的就业资格,此类签证在外国人就业中所占比例很大。近年来,有很多的建筑和电子企业进入中国招聘人员,他们在国内招聘技术人员和普通技术工人,并提供就业合约和出国保障金,代员工申请签证。因此,此类签证的申请书等文书工作一般都是由韩国的用人单位帮助处理。不过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认真审核合同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四、其他普通就职(D-4-2类):韩国法务部所规定的非韩国企业在韩国内的当地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等可获得“其他普通就职”类的就业许可证。申请此种就业许可证,必须提交外国人的履历调查书,聘用同意书,工作合同书等。此种类型基本不受中国人的青睐,因为法务部对这种雇佣的限制比较严格。
五、艺术家,运动员等(E-7类):申请E-7类的签证,必须具备公认的资格,且在国内取得很高知名度的,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此类申请签证要求非常高,并且必须由需要此类人才的单位出面申请。“艺术”范畴包括舞台表演,影视,舞蹈,杂技,马戏,演艺,艺术创作,美术,音乐,设计,摄影,卡通片或者流行音乐,广告片等制作或者创作,评论和解说;“体育”是指在韩国公认的职业体育选手以及教练。申请此类签证应该在材料中注明去韩国从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留学生打工(D-2类):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持有D-2类留学满半年的中国学生,可在所在学校申请打工证,向学校所在地区出入境管理署申请就职许可证后,在校内和校外打工没有区别,但打工时间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学校放假期间打工没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