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可以换工作签证?
申请工作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有雇主的雇请,雇主需要是加拿大境内注册的合法雇主,且所聘用的工作必须是非季节性的全职工作。加拿大政府对“全职”的定义是:
1. 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
2. 累计工作40小时以上;
3. 累计工作60小时以上。
满足全职工作的定义之后,申请人还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在过去10年中至少有1年的工作经历;
2. 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教育和技能;
3. 获得雇主为申请人提供所申请工作的培训计划;
4. 拥有良好的品行和安保背景;
5. 满足加拿大语言等级标准,至少CLB 4;
6. 能够维护所依附于自己的家计;
7. 能够自理经济上的负担;
8. 能够适应在加拿大独立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