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种类如何区分?
根据规定,不同国家可以办理不同种类的签证,如出国探亲、商务、学习、就业、旅游等。中国居民申请前往外国的签证,必须办妥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后,再到该国的驻华使、领馆或者的外交、领事机构申请办理。
外国的签证种类不一,各国的签证名称也不相同,但一般可分为观光、商务、工作、留学、家庭、避难、劳务、人道主义、医疗等等。
探亲签证,俗称家庭和私人体谅签证;签证申请人必须是在华具有合法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具有合法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所申请去的国家的亲属具有该国家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探亲的外国人在签证获批后,其逗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
工作签证是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或者外派出国商务机构根据我国有关的出入境规定,依据我国境内的邀请、雇用单位或者个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的雇佣关系,允许访问人员在一定期限在中国境内就业的签证。签证批准后,访问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作许可,最长可以停留两年。
就业签证又称劳务签证,是外国劳工进入中国就业从事的工种和职业必须是在从业资格目录内,从事的工种、职位、工资待遇及其他劳动就业条件等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应当遵守我国关于外籍劳务人员入境就业管理规定,并且只能从事允许外籍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以及中国劳动力市场不经营的行业,只能进入允许其进入的地区。
留学生签证,是指来中国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的人士及其家属入境所申请的签证。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持留学生签证入境后,须向驻华使、领馆、处、组或者外派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证管理处登记。但根据互惠原则,已办理来华学习、实习或者就业的中国留学生和工人入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后,不必再履行登记手续,其入境逗留期不受登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