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签证费用如何支付?
在现在的发展中,我们国家的生活是在快速的提升着,很多人也都已经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正在积极的建设着,那么就会难免出现一些纠纷问题,那么现场施工如果有签证费用应当如何支付呢?
1、如果发、承包双方对工程变更引起增加的价格,已经签订有补充协议,按协议履行时,不能以“暂无变化”或“建设单位未提要求”为由拒绝变更估价。
2、对工程变更所确认的增加费用,应按四类计算(1)取消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的内容所引起的费用;(2)错误引起的工程变更所引起的费用;(3)新发现的图纸错误引起的费用;(4)不合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即对发、承包双方均应承担的费用;而合理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则仅由发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向其发包方承担的费用损失)。
3、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减,应计算实际发生变化的工程数量,按照合同工程的单价或单价的计算基价计算的增减费用。
4、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则应在原合同定价基础上,按照变化后实际工程数量与原协议工程数量的比例,计算调整合同价。
5、暂列金额应按以下规定计算:(1)如果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暂列金额,按约定办理。(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包干范围及价格的,其包干价格就是暂列金额。
6、关于工程计价,对于合同中规定“按定额及有关部门规定计算”的,其实质就是按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价格(即基价)计算。如果发包方要求采用其他方法计算的,如实行价格包干的,其包干价格应包含在暂列金额内。
7、如果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且造价显著提高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工程价款。
8、对于合同中工程量的认定:(1)对工程量的认定,应注意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是否规范、工程数量计算是否准确,对于有保留数据的,应在检验报告中查明原因。(2)工程数量认定后,应经双方当事人确认。
以上就是对于施工现场签证费用支付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加以了解,如果工程发生变更是应该以合同内容为主,不能擅自的进行更改,还应按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