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不能带到荷兰?
我来列举一下,可能并不完整:
1、含有麝香的药物 如:复方丁香开胃散、仁丹等。
2、兴奋剂类药品 如:麻黄碱类药物(新康泰克、快克)、苯丙胺类药物(克伦特罗、氯哌嗪醋酸酯)、可卡因以及咖啡因。
3、麻醉药品 安眠药及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药物均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药品,旅客携带此类药品入境应严格限量,并且有医生处方才可在机场代为购买。包括: 苯巴比妥、苯海拉明、东莨菪碱、哌替啶(度冷丁)、哌甲酯、三咪嗪、阿米其林、美沙酮、吗啡、可待因、去痛片、消炎痛等。
4、毒性药品 有剧毒的药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对急性疾病有效,但对人体危害较大或对治疗有明显依赖性的药品也应列为有毒药品管理,包括: 抗疟疾药 (氨基喹啉类) 抗结核药 (异烟肼、吡嗪酰胺) 镇痛药 (哌替啶、可待因) 解热止痛药 (苯胺基吡唑类) 抗甲状腺药 (硫脲嘧啶) 中枢神经用药 (苯二氮革类) 三叉神经痛药 (卡马西平、苯巴比妥钠) 肿瘤用药 (环磷酰胺、5-氟尿嘧啶) 免疫抑制剂(环孢霉素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