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多少岁毕业?
现在德意志共和国基本法规定,18岁才是成年,因此18岁之前都属于法定监护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对未成年公民的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 而在以前,德国的成年年龄为21岁。
当然,这个21岁的标准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在1794年的普鲁士王国,只有男性贵族和拥有“良好教养”的白领阶层才达到成年年龄;而当时的一般平民,包括大多数的男性和女性,都要等到25岁才能算是成年人。 一直到1871年德二帝国成立之后,普通男子的成年年龄才调低到20岁,女子则一直要到21岁才算成年。
那么为什么要在宪法中设定这么一个成年年龄呢?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18岁以下的青年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Gebundene Handlungsfähigkeit),他们的行为需要由父母的授权,也就是所谓的父母对其子女有法定的监护权(Geschwisterrecht)。 这种行为能力的概念延伸到现代就是,18岁以下的人没有资格成为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者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如果父母不授予其子女超过一定数额的钱财使用权的话,那么子女就没有资格去购买大件商品或支付大额服务费。
所以,18岁以下的人即使想出去旅旅游、看看世界也是不允许的。他们需要得到父亲的同意才能出国,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父亲不同意女儿出国,哪怕是去美国上学也不可以。 所以,能有机会逃离父母的监管出去上大学,对于那时的德国青年来说真的是一个很值得庆祝的事情! 然而,到了21世纪,这一观念依然还有遗留,例如在德国银行开户时需要提供住址证明,否则就会受到制裁。而这个住所证明如果是由未满18周岁的人开立的,则需要由他的父母其中一方签署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