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难民可以申请吗?
可以的,但很难。 澳大利亚政府以保护人权为由不断扩展难民政策范围。1950年,只有欧洲和亚洲的5万人因战争遭受苦难而获得庇护,到了20世纪60年代,这一数字飙升至7.8万。在1976年的移民法修订之前,难民被定义为“由于不能遵守其所属国家的法律或不能继续居住在境内而处于严重危险中的外国人”。
然而,在1989年后的移民危机中,澳大利亚将庇护所延伸到那些因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而无法在母国生存的人。自那时以来,它一直面临来自海地和萨摩亚等地区的移民危机。 在这些变革中,有两个发展值得注意。首先,政治庇护的概念从“避免遭到惩罚的危险”扩大到“无法维持生计的危险”。第二,申请避难的权利从“专属管辖权”(仅适用于来自欧美的申请者)扩展到对所有申请者的“法定管辖权”。
如今人们认为,如果一个人在发达国家缺乏足够资金开展正常生活并有合理可信的理由担心返回原住地可能遭受酷刑或死亡时,就应该给予庇护。 然而,尽管保护标准有所提高,但根据联合国难民署的数据,全球每年仅有约3%的难民申请得到满足。绝大多数人都在海外等待,或被遣返。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法院于1994年裁定,由于澳大利亚对来自海地的移民拥有“管领”权,因此有权拒绝接受一名叫让·莫蒂厄的难民。莫蒂厄是罗德兹大学的毕业生,在法国有亲属,他本人也曾经到法国探望过父母。但是,当他未能获得签证进入美国后,便在旧金山港登上了一艘开往澳大利亚的船。
当时,澳大利亚正陷入一场与越南的边界冲突之中。1988年,澳军入侵越南,轰炸了河内附近的北昆士兰铁矿。一年后又有一架澳大利亚侦察机在邻近的新几内亚东南海岸坠毁,机上所有人员都失踪。澳大利亚政府声称这架飞机是在执行任务时失事,但越方指出这架飞机是被他们击落的。
无论真相如何,自从那场冲突结束后,澳大利亚一直拒绝对越南海岸进行测绘。同时,据称澳方在北昆士兰地区建立了秘密核试验场,并进行了多次测试。鉴于此,当莫蒂厄等人抵达澳大利亚后,当局便以违反移民法为由将他们拘留起来。 经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判决后,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于1995年裁定,鉴于该国的特殊安全状况以及边境存在的“合法怀疑”,禁止莫蒂厄等人的难民地位成立。于是,他们被遣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