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驻和国籍的区别?
在日本拥有永住权,意味着你在法律上已经获得了日本的国籍(当然实际上你原来国家的国籍还是注销了的)。而国籍的意思是你作为一个日本人,可以享受和日本人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永住权和居留权是不同的,拿永住权之后你可以选择任何时间回到日本,而居留权是有有效期的,比如三年或五年之类,必须在到期前回日本,否则可能失去申请资格。
但不管是永住权也好,居留权也好,申请的条件都是申请人在外国无犯罪记录且要在国外连续居住10年(除刑法359条),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条件包括,在日本境内无犯罪;必须持有指定代理机构的签证;该机构需要具备外务大臣指定的资格。并且除了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内容以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申请人不能在原来国家被判处刑罚。
另外,根据所属国与日本双边条约的规定,有些国家对日本国公民的刑事犯罪也可以引渡至日本进行审判(属于法域从属)。虽然中国没有加入相关协定,但是如果在其他国家被发现有犯罪嫌疑,同样可能会回传到国内侦查、起诉、审判。 拥有永住权之后,在政治参与、社会福利方面和日本国民没有任何区别了。(当然作为外国人不参加投票其实也没有什么损失……)
永驻是指在国外长期生活的一种权利,本身不带任何强制性,也就是说,如果你不要那个国家的永驻权,你完全可以离开这个国家,甚至你可以放弃在该国的永驻权而成为难民。但是一旦成为永久居留权持有人,就享有和该国籍持有人90%~99%的同等权利,包括可以长期甚至终身居住在该国而不要离开,工作、生活、享受当地的福利和待遇以及购买不动产,参加养老金,看病。并且家属可以随同。
国籍就不同了,它包含两个义务:在该国的服兵役和在该国必须永久居住。在瑞士,如果一个中国人拿到了瑞士的永驻权,他就成了在瑞士的永久居民,那么他可以在瑞士开车。如果他买了一幢住房,他可以在瑞士全国任何地方住,但是每年必须提供6个月的居住证明。如果是瑞士公民,他可以住在中国10年甚至50年,国家不会干涉,但是必须承担在瑞士服兵役和给瑞士纳税,如果瑞士跟中国开战,他还必须返回瑞士拿枪站到瑞士军队跟中国打仗。如果一个中国人拿到了瑞士国籍而居住在中国,那么他在中国拿的驾照在瑞士是无效的,瑞士的房产税必须缴纳。
在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终生在美工作生活。但是,如果是美国国籍持有者,他可以终生居住在任何国家,任何国家的房可以买。绿卡持有者,每年必须提供半年以上居住在美国境内的证明。美国公民必须承担在美国纳税和服兵役,如果美国和任何国家打仗,他必须返回美国拿枪打仗。另外,美国绿卡持有者在居住期是限制的,20年内至少10年住在美国,并且出境最长是1年,否则有被取消绿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