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理事长有权吗?
这个“权”字可大可小,具体要看所在的学校层级和所处环境。以我为例,我在某省重点高中担任一个校区的校长(不是分校),这个学校的级别算是县管校聘试点单位,在省内也算出名,每年招生不少,而且有本地最好的两个初中作为本校的两个附校,生源还是不错的。但就是这样一所学校的校长,其实也是没什么权的。
1.学校日常事务的决策一般是由校级领导班子来讨论决定的; 每个学校都有校领导议事规则,哪些事情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同意,什么问题可以一个人说了算,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校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例如,开学初各个处室的人要干什么、怎么做、达到什么标准,都是要有计划报给分管领导审批的,然后由分管副校长提交给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像一些经费报销这些事情,也需要处室的负责人先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操作。
2.教学管理方面的事情(包括教师和学生)大多数也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决定的; 虽然校长的职务是主管教学,但教学方面的很多事情并不是校长一个人能够做的了主的,特别是涉及到教师和学生个人的事情,都需要相关部门盖章或签字才能处理。像是调班、调寝这些看似简单的后勤服务,也要经过学生处和学校总务处的同意才成。至于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这些更得按相关流程办理,不能由校长一句话决定。
当然,对于校长来说,有些“权”其实是可有可无的,毕竟校长是一个负责人的职务而不是一个决定人的职务。如果真的是遇到了钉子户,你也不能把他怎么着。不过这种遭遇一般只会发生在中小学校的校长身上,因为现在大城市的名校领导一般都会有相应的职位,不会太劳碌命。像我们这里的几个好学校,校长都是副局级干部,享受副处级待遇,虽然压力也很大,但权力还是有的。只是比起普通地方的校长,他们的权力还是要受限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