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签证会查个人犯罪记录吗?
日本,韩国,欧洲申根,香港,台湾地区等地区和国家出入境是不会查个人犯罪记录和无犯罪证明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除外); 北美美国和加拿大,非洲中东,大洋洲地区是一定会查的!而且美国还会将申请人提交的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二次认证,也就是会将申请人的全部犯罪记录提交给美国移民局做最终审核(也就是说即使您在国内没有犯罪记录,如果移民体检中发现或有其他证据证明您在国外曾有过犯罪记录,同样会被拒签)!所以有出国计划的朋友请注意了,一定要提前注意自己过去的海外旅行史以及过去的一切出入境记录哦~是否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违法或被行政拘留的记录都有可能对以后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不能掉以轻心啊!
1、办理香港特区护照/居留权的申请人有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且该证明由内地有关部门出具并须由律师见证;
2、申请人如有以下情况,可能面临被拒签风险: a) 在国内或他国有任何犯罪行为,包括行政处罚; b) 从事有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活动,如政治性犯罪活动; c) 有重大债务拖欠或其他经济欺诈的纪录; d) 有不良出入境记录的(包括多次前往港澳地区或者持用不同姓名非本人持有的港澳通行证往返港澳地区的); e) 有严重吸毒或者贩毒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