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美国签证会被注销吗?
不会的,但是会留下不良记录 一般来说,申请人如被使馆拒签,其被拒签的文件(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均保留在使领馆的档案中;若再申请,使领馆可将其上次申请的档案调出来重新审查. 但由于各国签证政策不同,有些国家将申请人以前的签证申请记录,包括被拒绝的记录都记入其移民档案并可通过国内公安机关查询,有些国家则不做记录或只记录短期停留者的信息不记入移民档案。应提前咨询所去国家对此类问题有无特殊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 在北京、上海、沈阳办理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新加坡签证的申请记录并不带入移民局联网系统,而成都领馆区域的4个签证办事处则会将申请记录带入该领区的移民局联网系统,在成都有了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可能会对今后在其他领区获得签证产生影响,需要多加注意。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是所有的美国签证申请都会被注销的。 举个例子吧 我是2017年4月29日申请的B1/B2(商务、旅游)签证,当时在北京。2017年5月3日在上海收到了邮件通知我的DS-160表通过审查,并提供了签证费支付信息。
2017年5月4日上午十点多收到短信提醒“您所提交的签证申请材料被核准”的信息。也就是说我可以在网上查到状态是“已得到批准”了;下午一点多又收到一条类似的短信。晚上八点半左右收到护照和签证的通知,让我自己登陆使馆网站打印出来。第二天去拿护照的时候发现签证已经在我手里啦! 从提交申请表到拿到签证只用了四天半的时间~好快啊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