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滞在签证是几年的?
日本入境管理局 外国人登录管理条例 家族滞在资格 (2-3) 第二项(二) 本条例第二项规定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取得第三号及第四号护照或第三号及第四号在留资格:
1 因婚姻而成为本国人の配偶者、永住者の配偶者又は定居者となった者の配偶者;
2 在本国に居住している时から二年以上経過した者;
3 未成年的とされていた時点で本国において抚养を受けていた者.
翻译如下:
(一) 国籍法中规定的下列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得第3类和第4类护照或者第3类和第4类居留许可:
1. 根据婚姻成为国民的配偶者、永住者的配偶者以及定住者的配偶者的;
2. 在本国连续居住满两年的;
3. 未满十八岁时在本国作为未成年人被抚养的人员。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日本国籍的人,永住者的配偶者和定住者的配偶者的未成年子女和与日本人结婚的外国人的成年未婚子女等才可以申请获得“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
另外对于以下情况也可以提出申请
1. 与日本籍结婚后的2年内,居住在国外者可以申请;
2. 与日本人结婚后,有孩子并且已经过了两年;
3. 与日本人结婚后,未成年期间由对方进行抚养的对象的申请。
4. “家族滞在”者在留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但是如果在5年后仍然继续住在日本的,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