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需要签证吗?
不需要。 永驻资格(にようぞまんざけり),又称“定居者”或者“居留权”。根据日本国籍法第5条之2之规定: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可申请获得永久居住的权利(即成为日本人): 1、加入日本国籍的条件之一;
2、连续五年以上拥有日本户籍和纳税证明;
3、无犯罪纪录并且经日本政府认定对日本有贡献的人(例如,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体育界的杰出人才以及艺术文化界的卓越人才等)。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这些标准中的任一项,则会被认定为是“非定居者”,而不再是永居者了。 但是,对于在2007年4月以前已经具有日本的合法永住资格的外国人来说,即使他们现在已经不再符合上述所有的规定中的一条或几条,也没有关系,其仍然被视作是具有永久居民权的。因此,这些外国人被称为“老住民”(のちなみ)。 根据《入管法》第22条规定,持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有义务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再入境许可。但是持永住者资格的人可以免除此一手续。也就是说,无论出国时间长短都可以直接返回日本。另外持有永住者配偶者以及永住者的子女也可以免除再入国的审查手续,可以直接进入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