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不能办签证?
其实,现在办理出入境证件主要审查对象是申请人的面形、面貌和指纹,而不像过去那么注重申请人健康状况了。 不过,有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和安全,在护照、签证上还是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或禁忌事项的。
比如,日本就规定,患麻风病等传染病的公民不得入境;韩国则禁止患有肝炎等病的外国人进入其境内;法国对艾滋病患者也拒绝发放签证;美国更是严禁携带黄热病的移民入境等等(这些只是例子而已)。 各国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往往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且随着时代发展还会不时改变。
因此,想了解具体情况的,最好去自己拟申办国家的大使馆网站浏览一番,看看有何规定,做到心中有数,以免碰壁受屈。 下面再来说说我国的相关情况吧! 目前来看,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主要地区是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所以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比较详细一些,而前往欧美澳等国家的要求相对就要宽松多了。
以护照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领办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出境护照”: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人;
2.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以及已被劳动教养的人和被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未满两年的人;”
此外其他还有一些情形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方可给予办理:
3. 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有碍国家社会公共安全的人员。
4. 国籍尚待确定的难民及持政治避难证书的外国公民。 5. 境外公民中的中国公民因犯罪被判刑并被羁押的,刑满释放两年后本人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可为其申请出境手续。
6. 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出境的其他人员。 对于那些曾经在我国犯过罪的罪犯,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的司法协助协定,也是不允许申请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