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哪些人签证?
对于“给谁不给人”,我觉得可以这样看这个问题: 英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一个法治的国家. 所以他的移民政策也是一个法治的移民法, 里面规定了可以移民和不可以移民的人种. 而这些规定不是由议会里的大老爷们拍脑袋决定的,而是有很专业的法律条文来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 举个例子来说吧:在旧的移民法下面,150年前的罪犯是不能申请英国的移民永居的; 但是新移民法改变了这个政策(从2006年4月开始), 犯罪史不超过7年的犯人就可以申请了. 为什么要立法让犯人有资格申请呢?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 政府没有义务拒绝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人的移民请求. 这是他们的宪法赋予的权利。
为什么旧法案下7年以上的罪犯不能申请而新法案下7年以下的就能? 因为在法律的解释中,7年的时间点代表了当时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度. 如果一个社会认为7年内一次的犯罪不足以毁灭人生的话(比如因为家庭暴力被判定有罪)那么它就应该把这个时间点上划为合格者的范围. 现在这个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 根据现在社会的认知应该算是比较轻的罪行了;所以符合了这个条件的人应该是能够获得合格的移民身份. 有同学说,那要是以后社会觉得7年是太宽限了呢? 法律又得修改啊? 对呀, 这就是法治的好处之一: 它的变动是渐进式的而非突然的, 这可以给公众和社会有一个适应过程.
回到我们的题目上来: 按照现在的移民法来讲, 中国人是不符合技术移民要求的. 这个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你不能怪政府. 其实大家想想也可以知道:一个中国程序员能在什么行业里面能超过平均水平? 中国又不是美国! 所以人家这么立法有什么不对么? 至于你说你是人才,可是你的同行都不承认你优秀... 你这只能算个主观因素而不是客观事实呀~ 在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法律框架之下,他们就是这么定义人才的. 人家的孩子从小接受的法律教育就是这样的, 你让他们一下子接受另外一个观点是很困难的.